一、毕业生档案去向
(一)去向概览
(二)去向详细解释
1、上海户籍学生(不包括户籍迁到学校的学生),如果档案要转到户籍所在地,“档案接收单位”需填写区级就业促进中心,而不是转到人才服务中心,特别提醒:有些街道事务受理中心有档案保管权限,但是不直接接受毕业生档案,如果有毕业生想填写街道事务中心为自己的档案接收地,请毕业生务必和街道事务受理中心确认并索要调档函。
2、外地户籍学生(包括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如果档案要转到户籍所在地,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转到区级/县级/市级的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是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等,具体地址请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确认。特别提醒:上海各区的就业促进中心不接收非本区户籍人口的档案。外地户籍在沪就业的毕业生千万不要把个人档案转到上海各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3、如果档案要转到本人工作单位,请一定要确认好本人工作单位是否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特别提醒:为了确保毕业生档案的安全,请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作为档案接收地的时候一定要向单位索要调档函。
4、考取国内研究生的同学,根据录取学校调档函填写档案去向地址。
(三)档案去向特别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不可以提供无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作为自己个人档案的接收单位,档案落入到无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将视为无效档案,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毕业生在填写档案接收地址的时候务必注意。
2、档案不允许个人转递和保存。不可以把档案转递给个人。档案落入个人手中将成为无效档案,后果自负。
3、毕业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无效档案。本校档案馆一律拒绝接收无效档案。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4、1.学生本人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转档手续,填写转档去向地址(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及部门名称、具体地址精确到楼号房间号、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邮编)填写示例见下图(仅供格式参考,具体档案接收地信息以本人确认为准)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档案馆提交转档信息确认表(打印稿及电子稿)。
4.档案馆检查学生档案材料齐全后封装,通过中国邮政EMS“以学生档案专递”形式统一寄送。
三、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
1.进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档案馆官网
http://archives.sues.edu.cn(仅限IE浏览器)
2.点击网页左下角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按照使用须知,即可查阅本人的档案去向。
3.特别提醒:档案转出后,毕业生务必及时到本人所提供的转档去向地址和单位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若档案接收单位未收到档案,请尽快联系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赵老师
电话:021-67791318,67791435
档案馆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