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9届毕业生滞留档案的通知

发布者:俞皓耀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105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相关精神,毕业超过两年的毕业生档案学校档案馆无权保管。我校2019届毕业生(2015级本科生和2016级研究生)离校已满两年,但仍有部分毕业生的档案滞留在校,为避免由于档案滞留而影响今后的工作、落户及福利申请等,请各学院做好2019届毕业生滞留档案的清档工作。

注:延期毕业的学生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

  

附件12015级学生毕业满2年档案滞留在校学生名单.zip

附件22016级档案滞留在校的学生名单(研究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