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0届毕业生转档须知

发布者:俞皓耀发布时间:2020-06-10浏览次数:432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毕业生转档须知

  

一、毕业生档案去向

(一)去向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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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去向详细解释

1、上海户籍学生,如果档案要转到户籍所在地,“档案接收单位”需填写区级就业促进中心,而不是转到人才服务中心。

2、外地户籍学生,如果档案要转到户籍所在地,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转到区级/县级/市级的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是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等,具体地址请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确认。

3、如果档案要转到本人工作单位,请一定要确认好本人工作单位是否具有档案保管权限。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

4、考取国内研究生的同学,根据录取学校调档函填写档案去向地址。

(三)档案去向特别注意事项

1、转档去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一定要确认好该单位是否具有档案保管权限不可以将档案转到无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否则责任自负。毕业生在填写档案接收地址的时候务必注意。

2、档案不允许个人转递和保存。不可以把档案转递给个人。档案落入个人手中将成为无效档案,后果自负。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1.学生本人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转档手续,填写转档去向地址(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及部门名称、具体地址精确到楼号房间号、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邮编)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档案馆提交转档信息确认表(打印稿及电子稿)。

4.档案馆检查学生档案材料齐全后封装,通过中国邮政EMS“以学生档案专递”形式统一寄送。

三、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

1.进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档案馆官网

  http://archives.sues.edu.cn(仅限IE浏览器)

2.点击网页左下角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按照使用须知,即可查阅本人的档案去向。

3.特别提醒:档案转出后,毕业生务必及时到本人所提供的转档去向地址和单位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若档案接收单位未收到档案,请尽快联系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赵老师

电话:021-67791318

档案馆

                            2020610

附件:学生档案转档信息确认表(2020).xlsx